AI 之后的评价:我们应该研究哪些问题?
摘要
研究团队提出以评价目的、具体 AI 用法和公平性组织研究,而非继续堆积孤立案例。
作者从2025年9月研讨形成共同议程,要求区分为何评、评谁、评什么、怎样评,以及发生在哪里。
他们特别反对把 AI 当单一变量,并提醒写作、反馈与分工研究的既有知识不应被“全新技术”叙事抹掉。
网页日期12月3日,PDF为12月4日。
来源与阅读记录
- Thomas Corbin and 15 co-authors · JUTLP ↗
- 阅读期刊页及PDF的导言、原则和研究议程;未复核全部参考文献。